科隆體育大學學者來訪 從運動俱樂部體系暢談德國運動文化

科隆體育大學學者來訪 從運動俱樂部體系暢談德國運動文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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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12日運動產業與文化學士學位學程(簡稱運動學程)與法學院合作,邀請德國科隆體育大學(Deutsche Sporthochschule Köln)運動法研究所長 Prof. Dr. Martin Nolte 及研究員 Dr. Caroline Bechtel 進行專題講座,學程師長呂潔如主任、孫秉宏老師及法學院林佳和老師出席聆聽並參與討論。

兩位學者先以德國的運動文化與組織結構為核心,從俱樂部制度及運動與法律的連結等角度切入,帶領師生深入了解德國運動體系。學者特別強調,德國的運動文化與社會結構有著密切關聯,而「俱樂部制度」正是其特色。與許多國家不同,德國人熱衷於結社,只要七個人就能依法成立社團,這種制度為運動發展提供了厚實的基礎。全德國有超過九萬家運動俱樂部,會員人數更高達兩千八百萬人。Martin Nolte 分享到:「我是三個俱樂部的會員,同時也是比利時運動俱樂部的會員。」他說明,這種現象在德國非常常見,許多人會同時加入多個俱樂部,對德國人而言,加入俱樂部不僅是休閒選擇,更是一種社會認同與生活方式。

在這樣的文化脈絡下,運動比賽往往與俱樂部身分緊密相連。雖然個人也可以進行休閒運動,但若要參加正式比賽,通常須具備俱樂部會員資格。因此,運動在德國常被視為「組織化的運動」,不僅僅是個人的休閒活動,而是一個制度化、規範化的社會實踐。Martin Nolte 舉例說明,拜仁慕尼黑足球俱樂部即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例子,擁有超過四十一萬名會員,是全球最大運動俱樂部,會員有四分之一不是德國人,他笑著說:「說不定你身邊就有朋友是拜仁慕尼黑的俱樂部會員呢!」而在世界前十名的運動俱樂部中,有七個來自德國,其中甚至包括以登山為主的其他非足球項目,顯示出德國運動俱樂部的影響力。

接著,Martin Nolte 以金字塔架構說明自國內(下)到國際(上)的運動體系制度,以及運動組織的單一(壟斷)原則。再以「兩大支柱」模型解釋運動與法律的互動,單一運動組織享有一定的自主性,可以自行制定比賽規則與內部制度,但涉及人身安全、公共秩序或人性尊嚴時,國家有權介入並加以規範。他表示:「例如在美國、法國、澳洲有一種活動,是大人將小孩或未滿一定高度之成人拋過障礙物,這種運動活動在德國認定違憲,因為抵觸人類尊嚴的保障。」同樣地,法律也同樣會保障運動員的職業自由,若運動組織對於球員轉隊設下過多限制,國家也會以保障勞動權益為由介入。這樣的制度設計,既維護了運動的自主性,又防止其過度偏離社會正義與民主原則等基本原則。

最後問答環節的內容同樣十分豐富,學生們以自身觀察到的現象及關注的議題與兩位學者展開熱烈討論,並藉此比較臺灣與德國運動相關制度的差異,問答環節直至下課鐘聲響起仍然意猶未盡,整場活動也隨之劃下圓滿句點。此次講座不僅加深了師生對德國運動制度的理解,也啟發了更多對臺灣運動發展的思考,期望藉由此類國際對話,激發學生對運動、法律與文化的跨領域交流,並展開未來更多合作的機會。

(撰文/運動學程張恩爾同學)

 

本次演講由德國科隆體育大學運動法研究所長Prof. Dr. Martin Nolte主講,法學院林佳和老師協助即時口譯。(照片來源:運動學程)

演講主題以德國的運動文化與組織結構為核心,從俱樂部制度及運動與法律的連結等角度切入,帶領師生深入了解德國運動體系。(圖片來源:Prof. Dr. Martin Nolte)

演講結束後與在場師生合影。(照片來源:運動學程)

學生們以自身觀察到的現象及關注的議題向現場師長提問。(照片來源:運動學程)

學程致贈紀念品給兩位德國學者,感謝提供豐富資訊。(照片來源:運動學程)

課後帶領兩位德國學者參觀本校體育館設施。(照片來源:運動學程)